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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招生简章

【简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大学招生简章(共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在此,感谢网友“GOOD旗舰”投稿本文!

上海大学招生简章

篇1:上海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南汇校区(高职):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坦直下盐路2888号三、层次■ 本科■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1.悉尼工商学院、数码艺术学院以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2.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只招英语和法语语种。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的专业限制。九、录取规则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报考经济管理类基础班和经济管理类的上海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4.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为150分),外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以上。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上海考生上海市英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以上。 6.巴士汽车学院的应用英语(涉外物流)、国际商务、文秘(涉外秘书)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第一批本科按照105%提档,愿意调剂不退档;高职按照105%提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第一批本科和高职都按照120%提档。 9.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10.我校在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美术类本科的考生,市统考成绩不低于300分(含300分),建筑系除外。 11.我校在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1年外省市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执行。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5.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学费在12000-15000元之间(沪教委财()34号)。住宿费标准1.校本部:每生每学年1500元 [沪价费()56号、沪财预(2003)93号]。 2.延长校区: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3.嘉定校区: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4.巴士汽车学院: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上海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66134148、66133280十三、投诉监督电话66132857十四、网址www.shu.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2.我校2011年实行大类招生(详见《上海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第一学年末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和理学工学类学生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然后按照学生入学时的高考成绩、第一学年绩点排序,参考个人综合表现,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按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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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我校在总结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20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备注

理科试验班类 10 钱伟长学院(国家试点学院),仅招理科生。

人文社科类 40 文理兼招

经济管理类 20 仅招理科生

理学工学类 30 仅招理科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热心社会公益的上海市文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其他全国性重大比赛或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在省市级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英语、作文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4.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年3月9日~3月27日中午12:00,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根据提示在网上提交:1)个人基本信息;2)个人照片;3)中学信息;4)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5)高中阶段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6)专业志愿;7)个人陈述。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网上报名提交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个人资料、电子照片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予以反馈(电子照片的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请于网上报名提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12:00后到原报名系统查看反馈结果,并下载报名表。

2.书面材料寄送

2015年4月1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请将以下书面材料按序装订后(使用A4纸张),EMS快递至上海大学招毕办(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422室 ;邮编44):

1)个人网上打印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盖章);

2)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盖章);

3)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签字);

4)网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符合报名条件第1-3条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面试时出示获奖证书原件);

6)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为复印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原件)。

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是否收到考生材料予以反馈,请于报名期间的周一、周五进行网上查询。

注:凡有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为考生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 ,推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2015年4月,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015年4月30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测试资格。

篇3: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

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在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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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上海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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